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继续为中美经贸磋商创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今年3月美方宣布对2018年9月起加征关税的自华进口商品,再次推迟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在另行通知之前加征关税税率维持10%。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是中方对美方推迟提高税率措施的积极回应,是为促进双方经贸磋商采取的实际举动。我们希望,美方与中方一道共同努力,加紧磋商,朝着终止贸易摩擦的目标作出切实努力。(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