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
日期:2018-03-27 作者: 浏览:18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我办会同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现予印发

各地口岸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口岸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835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国家口岸办会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具体如下

海运集装箱货物进出口业务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及港口提箱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进出口企业在统一平台上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提箱作业计划申报费用结算等手续实现无纸操作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

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协调推动进出口企业港口企业船公司加快实现提货单电子化报关报检环节不再要求进出口企业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

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在海运集装箱货物申报查验放行等通关环节推动口岸查验单位和港航企业之间应用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标准协调推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船公司港口企业间实现海运提单提货单装箱清单载货清单等信息电子化流转

加快实现报检报关串联并联”。改变现有货物报检报关串联流程实现报检报关同步并联受理将通关单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从电子审单环节后移至报关单放行环节电子数据比对不符的系统转入现场人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简化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办理推进货物自动进口许可无纸化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查询签发核销等功能研究放宽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使用时限及次数限制积极推动自动进口许可证网上领取和认证结果联网核查完善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核销程序适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完善随附单证无纸化格式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报关报检系统合同发票等随附单证电子化上传功能丰富支持文件类型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签名技术

应用电子委托代理取代纸质报关报检委托协议书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实现与单一窗口平台对接进出口企业应用无纸化委托模块电子授权委托功能通关环节不再需要递交纸质委托协议书

加大担保制度推广力度在税款总担保的前提下提高应税货物通关效率

简化进口免予CCC认证证明工作流程推进实现办理进口汽车零部件查验CCC认证证书或免予CCC认证证明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异地通用加快地区间实现免予CCC认证证明的联网核查

简化出口原产地证办理流程在符合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基础上推广检验检疫机构电子签章企业申请证书只需签字无需盖章

十一规范和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建立口岸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逐步引入竞争企业扩大各项跨境贸易物流服务业政府采购和采信范围由进出口企业自主选择跨境贸易服务机构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十二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进一步开展收费检查由口岸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予以规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问题

十三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提升货物申报舱单申报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支持扩大跨部门联网核查监管证件范围凡可通过部门间联网查验的证件资料企业不需重复提供减少企业在各业务环节提交单证的数量

十四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深化口岸查验单位协作共管明确口岸联合检查主体依托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交互平台实现指令对碰功能统筹使用监管设施设备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备箱至查验区后各查验单位按照商定的时间到场查验力争应联尽联做到一次作业一次完成检查

十五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公开制度在全国主要海运口岸试点应用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系统采集除事中必须处置的必审必核事项等特殊情况外的货物通关各环节主要时间节点信息适时公布口岸通关时间

十六建立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口岸主管部门牵头本省商务交通口岸查验单位共同建立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向社会公布清单以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十七建立口岸通关意见投诉反馈机制协调各口岸查验单位通过口岸现场、“单一窗口平台公布通关服务热线回应解决进出口相关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善企业通关体验

十八继续开展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做好试点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