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BAM商品进?商是否需要获得“授权”才能在过渡期内进?CBAM商品?
答:在过渡期内,CBAM商品的进口商无需获得授权即可将CN代码下的商品进口到欧盟。
二、谁负责提交CBAM报告?
答:过渡期内,CBAM商品的进口商或其委托的间接海关代表负责提交CBAM报告。
三、进口商是否可以拥有多名间接海关代表?
答:进口商可以?由委任不同的间接海关代表,每个代表对他们在报关单中描述的特定CBAM商品负责,并在海关出示??的EORI号码,以证明不同的商品是由谁来负责提交CBAM报告。
因此,进口CBAM商品嵌?排放量不会发生重复计算。
四、如果不同成员国的?公司拥有不同的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号码,公司是否可以进行集中报告?
答:原则上,向海关当局清关的公司属于CBAM报告?。这意味着默认情况下,不同?公司(具有不同EORI编号)的CBAM报告将单独完成。
然而,由于进口商可以任命间接海关代表来承担CBAM义务,因此可以任命?名间接海关代表,代表所有?公司进行集中报告。
五、报告义务有哪些?进口商需要在什么时候提交报告?
答:在CBAM过渡期间,即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进口商应按季度提交CBAM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上?季度进口货物的信息,并需最晚在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提交。
过渡期间的报告日历如下:
报告应当包括条例第35条规定的信息,具体如下:
? 各类CBAM商品的总量;
? 实际总隐含排放量;
? 间接排放总量;
? 原产国针对进?商品(包括适用的相关前体)嵌入排放量应缴纳的碳价,同时需考虑到任何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可用补偿。
六、CBAM报告人应要求第三国生产商提供哪些信息,以确保他们能够提交季度CBAM报告?
答:CBAM报告?必须在CBAM报告中提交附件I中包含的信息。
七、为了确保拥有所有必需的信息,报告申报?应要求生产商提供上述实施细则附件四中包含的信息。委员会服务部门已将此信息编译成可选的通信模板(Excel格式),以促进运营商和进口商之间的信息通信。
八、确认CO2排放量需要提供哪些原件文件?
答:过渡期内?需提供原件?件。CBAM报告人只需要通过CBAM登记系统提交CBAM季度报告所需的信息即可。
根据实施细则附件三A.2节概述的透明度原则,在确定所?产货物的隐含排放量的所有相关数据(包括必要的?持?件)时,应在报告期后?少保存完整和透明的记录4年。
这些记录可能会向报告申报?披露。在审查CBAM季度报告时,欧盟成员国可能会要求提供此类记录。
九、我需要报告的有效“碳价格”是多少?
答:根据CBAM法规,碳价格是在碳减排计划下,在第三国?付的货币?额,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税收、征费、费?或温室?体排放交易下的排放配额系统。根据此类措施所涵盖的温室?体进?计算,并划分到商品?产过程中。
在过渡期内,CBAM报告人必须报告CBAM商品?产地管辖区内的有效碳价格。在征收期内,披露这些信息将为进?商提供参考,以避免嵌?式排放的双重定价。
十、是否必须使用官方通讯模板Excel?件?
答:不强制使用该通信模板,但是建议使用。
该通信模板是?种?具,允许运营商根据法规(EU) 2023/1773中指定的?法确CBAM商品中的嵌入排放量。该模板确保计算时考虑到所有相关源流和排放源、电?消耗以及相关前体。
该模板包含一页名为“Summary_Communication”的工作表,其中包含所有报告声明?所需的信息。因此,该?作表促进了第三国?产商和进?商(或其代表)之间的沟通。
十一、如果提交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充分,谁应承担责任?
答:责任应由CBAM报告人承担,即进?商或其委任的间接海关代表。国家主管当局负责与CBAM报告人进?适当沟通,并可能实施处罚。
十二、由谁来检查提交的数据和报告的准确性?
答:在过渡期内,根据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委员会将对CBAM报告进??次筛选,并向国家主管当局通报不完整或可疑报告的清单(即,当委员会有理由相信他们未能遵守CBAM法规时)。然后由国家主管部?决定是否启动审查以及潜在的纠正程序,这最终可能导致处罚。
十三、过渡期间是否有核查义务?
答:在过渡期间,没有核查义务。从2026年起将强制要求由外部有资质的独立机构进行核查。
未来几年将出台针对正式征收期的?级?法,该?法将根据过渡期内从欧盟进?商收集的数据来定义排放量核查规则。
十四、是否可以更正已提交的CBAM报告?
答: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已提交的CBAM报告在报告季度结束后两个?内仍可进行更正。
对于前两个季度报告,实施条例提供了更?的更正期限,即直?提交第三季度报告的截?日期,这意味着1月31日和4月30日到期提交的报告数据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仍可进?更正。
十五、报告仅接受英?还是可以使用其他语??
答:可以使用24种官方欧盟语言进行报告。
来源:瑞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