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修订食品药品管理条例
日期:2017-05-24 作者: 浏览:97次

   2017年5月17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第10号公告,就兽用抗生素耐药性严重问题,修订食品药品管理条例,加强兽药监管。新条例主要有如下要求:

   1.要求进口及出售的兽用活性药物成分需遵守良好生产规范(GMP)。

   2.进口、制造、包装、标签或测试兽医原料药人员需符合许可证(EL)要求。

   3.进口商与制造商需提供抗菌素销售信息。

   4.限制自用且未经授权的进口兽药使用。

   5.要求进口商和制造商提供低风险兽药信息,以减少对抗菌素的需要。

   本条例第7条第8(1)及(3)及第9条在2018年5月17日实施,其余条例自2017年11月17日开始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7/2017-05-17/html/sor-dors76-eng.php(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