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 CBAM 嵌入式排放计算方法实施法规,新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三日生效,2026 年起全面取代过渡期规则,标志着 CBAM 从“报告阶段”迈入“实质征税阶段”。作为欧盟应对跨境碳泄漏、衔接内部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核心政策工具,此次法规出台直指此前过渡期存在的计算标准不统一、数据验证难度大、企业合规成本不均等痛点,业内普遍认为,这将为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等六大高碳行业的跨境贸易设立明确的“碳核算标尺”。
法规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核心计算框架,将覆盖货物精准对应至特定CN码分类,既包括水泥熟料、未锻造铝等基础产品,也涵盖相关下游制成品,解决了此前产品归类模糊导致的核算争议。在计算方式上,法规确立了“实际值”与“默认值”并行的双轨制,这一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企业的监测能力差异 —— 具备安装级监测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实际值计算,需通过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或计算法记录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及前驱物排放数据,并提交英文监测计划与年度报告;而暂不具备监测能力的企业则适用默认值,该数值由欧盟基于第三国最新可靠数据按货物类别单独设定,且间接排放默认值采用原产国电网排放因子近 5 年平均值,避免了单一年份数据波动带来的核算偏差。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复杂货物的前驱物排放计算,法规允许成品与前驱物采用不同计算方式,前驱物报告期默认与成品一致但可举证修正,这种灵活性既降低了供应链协同核算的难度,也堵住了潜在的合规漏洞。
为兼顾区域差异与政策刚性,法规设置了区域特定默认值调整机制,申报人可在进口年度6月30日前提交可靠官方数据申请调整,欧盟委员会若认可将最迟于次年6月30日更新标准,这为排放水平较低的地区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合规要求上,法规明确监测数据需保存6年,实验室分析需符合ISO/IEC 17025 标准,排放不确定性需控制在特定阈值内,这些要求看似严苛,实则为数据验证提供了清晰依据,减少了后续核查中的争议。与 EU ETS的衔接是此次法规的另一核心考量,计算规则在排放边界、因子选取等方面均与欧盟内部体系保持一致,避免了企业面临双重核算标准的困扰。
从行业影响来看,此次法规将对生产、贸易、技术研发三大环节产生深远影响。生产端,采用实际值计算的企业将获得成本优势,这将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钢铁企业采用电弧炉替代高炉、铝企业使用绿电电解等低碳技术改造,加速行业绿色转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默认值的明确设定虽降低了合规门槛,但由于默认值通常高于实际排放水平,长期来看仍需逐步建立自身监测体系以控制成本。贸易端,碳核算的精准化将使产品碳足迹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出口企业需重新梳理供应链,优先选择低碳供应商,甚至考虑在欧盟境内采购高碳前驱物以规避双重碳成本,这可能重塑全球高碳行业的供应链格局。技术研发端,碳排放监测、数据追溯、低碳工艺优化等领域将迎来需求爆发,尤其是针对间接排放核算的绿电应用、能源替代技术,以及适配欧盟 CN 码的碳足迹数字化管理系统,有望成为企业合规与降本的关键突破口。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法规实施意味着2026年起出口欧盟产品需按核算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而证书价格直接挂钩欧盟碳市场价格,2025年第二季度已达98欧元/吨,碳成本将直接影响产品竞争力。企业需尽快完成两项核心准备:一是建立覆盖生产全流程的碳数据台账,明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及前驱物排放的核算边界,解决CN码与国内HS编码的对应转换问题;二是评估自身监测能力,选择合适的计算方式,若采用实际值需提前完成监测设备安装与英文报告体系搭建。
欧盟计划 2027 年底前完成首次默认值审查,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展覆盖行业,企业唯有将碳管理融入长期战略,才能在日益严格的全球碳治理体系中站稳脚跟。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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