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首批拟评估安全剂与增效剂物质清单
日期:2025-08-15 作者: 浏览:24次

近年来,欧盟对农药产品中非活性成分的监管日益趋严,特别是对安全剂(Safeners)与增效剂(Synergists)的管理趋于规范。

2024年5月29日,欧盟正式发布了一项工作计划Regulation (EU) 2024/1487,以逐步审查市场上的安全剂和增效剂。未来,所有拟用于欧盟市场的安全剂与增效剂,今后必须通过独立的评估与批准程序,否则将被禁止使用于植物保护产品中。这一变化无疑对全球农化企业提出了新的合规挑战,但也提供了加速产品合规布局、提升市场壁垒的契机。

 

拟收录安全剂和增效剂清单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了Regulation (EU) 2024/1487附件一草案,列出了首批拟评估的安全剂与增效剂清单。该草案已于2025年7月8日完成公开咨询,预计将在2025年第四季度正式通过。

安全剂(Safener)

增效剂(Synergist)

通用名称(中文/英文)

CAS

通用名称(中文/英文)

CAS

解毒喹

(Cloquintocet-mexyl)

99607-70-2

增效醚

(Piperonyl butoxide)

51-03-6

喹氧乙酸

(Cloquintocet-acid

88349-88-6

菜籽油

(Rapeseed oil)

8002-13-9

环丙草磺胺

(Cyprosulfamide)

221667-31-8

乙酸铵

(Ammonium acetate)

631-61-8

双苯恶唑乙酯

(Isoxadifen-ethyl

163520-33-0

异构醇聚氧乙烯醚

(Ethoxylated isodecyl alcohol)

61827-42-7

吡唑解草酯

(Mefenpyr-diethyl)

135590-91-9

甘氨酸

(Glycine)

56-40-6

解草嗪

(Benoxacor

98730-04-2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Disodium EDTA)

150-38-9

氟草肟

(Fluxofenim)

88485-37-4

乙二胺四乙酸

(Edetic acid, EDTA)

60-00-4

Metcamifen

129531-12-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水合物

(Disodium EDTA dihydrate)

6381-92-6

 

监管新规核心要点解析

1、强制实施独立审批制度

根据工作计划,安全剂与增效剂将不再与植物保护产品(PPP合并评审,而是必须提交独立的登记申请卷宗,通过评估后,方可在欧盟境内使用。

2、设定明确的时间安排与申请资格

Regulation (EU) 2024/1487中对申请人设立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

 2025年6月19日前:申请人需向欧盟提交将目标物质纳入欧盟“工作计划”的请求(可理解为提前预约“申请人”名额)。

 2028年6月19日前:获得“申请人”资格的企业,需向指定评审国提交完整的申请卷宗。

未在首个截止日前提出申请的企业,将无法单独以申请人身份提交正式注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企业亦可与已获得“申请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组建工作小组(Task Force)或数据联合体(Consortium),以实现数据共享与合规协作。

3、批准后的数据共享与等同评估政策

一旦某一安全剂或增效剂获得欧盟层面批准,其他企业可通过提交技术等同性(Technical Equivalence, TE)申请,证明其产品中所使用的该物质与已获批来源具有等效性,从而无需重复提交完整的登记数据,有效降低合规成本。

4、市场过渡期安排

为保障市场平稳过渡,欧盟对已纳入工作计划的安全剂和增效剂设定最长5年审查期限。在此期间,含有相关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只要获得成员国授权并符合现行监管要求,其作为助剂使用于植物保护产品中的情况仍被允许,相关产品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

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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