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POPs再更新:放宽PFOA管控要求,并正式将UV-328纳入监管
日期:2025-07-16 作者: 浏览:66次

2025 年 7 月 14 日、15 日,欧盟委员会分别发布修订案 (EU)2025/1399 和 (EU)2025/843,正式对 EU POPs 法规(EU) 2019/1021 中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特定豁免内容进行修订,放宽了该物质在消防泡沫用途中的限值要求;并且将 UV-328 正式纳入法规附件 I 管控。

以上两个条例在其各自公布后的第二十天起生效。

 

一、物质背景

PFOA 是一种含氟表面活性剂,具有极强的化学稳定性与疏水疏油性能,广泛应用于不粘锅涂层、防水防污衣物、消防用水成膜泡沫、食品包装等领域。

UV-328 是一种紫外线稳定剂,可以防止各种表面在紫外线照射下导致变色老化。主要用于油漆和涂料, 以及作为各种塑料的添加剂(如 PVC, 聚酯等),还可用于安装在车辆上的液晶面板和仪表,以及用于车辆内部和外部部件的树脂。

由于在环境中的持久性以及对人类健康存在潜在负面影响,这两类物质已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 A(Elimination),停止除豁免以外的一切使用和生产。

 

二、修订内容

对于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法规附件 I 修订内容如下:其中第 4a、4b 点补充于第 4 点之后,并且在原文的基础上添加第 11 点,现行要求中的第 1、2、5、7、8、9 点豁免保留。

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CAS号:335-67-1 等

EC号:206-397-9 等

中间体用途及其他规格的特定豁免:……

3. 当 PFOA 及相关化合物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用于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时,其浓度应 ≤20mg/kg(0002%以重量计),前提是这些物质将作为法规 (EC) No 1907/2006 第 3 条第 15(c) 点所定义的运输分离中间体使用,并且符合该法规第 18 条第 4 款 (a) 至 (f) 项中规定的严格控制条件,用于生产全氟碳链长度等于或短于 6 个原子的含氟化合物。

……

4a. 当 PFOA 及相关化合物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用于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时,用于液体燃料蒸汽抑制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灭火系统中,存在且浓度 ≤1mg/kg(0.0001%以重量计)的 PFOA 或其任何盐类,以及任何单独的 PFOA 相关化合物或 PFOA 相关化合物的组合,其浓度应 ≤10mg/kg(0.001%以重量计),该限值应适用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4b. 当 PFOA 及相关化合物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用于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时,任何与 PFOA 相关的化合物或与 PFOA 相关的化合物的组合得物质在无氟消防泡沫中的含量应 ≤10mg/kg(0.001%以重量计),并且这些化合物应来源于按照现有最佳技术进行清洁的消防设备。

……

6. 特此豁免,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前,允许在已安装的系统(包括移动和固定系统)中用于液体燃料蒸汽抑制和液体燃料火灾(B级火灾)的消防泡沫中使用 PFOA 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含有或可能含有 PFOA、其盐类和/或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不得用于培训;

(b) 含有或可能含有 PFOA、其盐类和/或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不得用于测试,除非包含所有释放物;

(c)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含有或可能含有 PFOA、其盐类和/或相关化合物的灭火泡沫只允许在能够控制所有释放的场所使用;

(d) 含有或可能含有 PFOA、其盐类和/或与相关化合物的消防泡沫库存应按照第 5 条进行管理。

消防泡沫”是指用泡沫灭火的任何混合物,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泡沫浓缩物和产生泡沫的消防泡沫溶液。

……

10. 当 PFOA 及相关化合物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用于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时,其在医疗器械(侵入式器械和植入式器械除外)中的含量应等于或低于 2mg/kg(0.0002%以重量计)。

11. 在第 5 点的 (a) 至 (d) 中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之前或到期之日,已经在欧盟使用的含有 PFOA、其盐类和 PFOA 相关化合物的物品可以继续使用。

对于 UV-328,法规附件 I 修订内容如下:

UV-328

CAS号:25973-55-1

EC号:247-384-8

中间体用途及其他规格的特定豁免:

1. 根据法规 (EU) 2019/1021,当 UV-328 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用于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时,其在物质、混合物、物品或物品中的浓度应:

(a) ≤100mg/kg(0.01%以重量计),直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b) ≤10mg/kg(0.001%以重量计),直至 2027 年 8 月 4 日;

(c) ≤1mg/kg(0.0001%以重量计),直至 2029 年 8 月 4 日。

2. 特此豁免,以下情况允许市场销售和使用  UV-328

(a) 用于陆基机动车辆,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b) 用于陆地机动车辆、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车辆的工业涂料,以及大型钢结构的重型涂料,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c) 用于血液采集管中的机械分离器,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d) 用于偏光镜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薄膜,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e) 用于相纸,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f) 用于民用和军用飞机,直至 2030 年 8 月 4 日;

(g)用于下列设备的部件:(i) 陆基机动车辆;(ii) 农业、林业和建筑业用固定式工业机械;(i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仪器的液晶显示器,但医疗应用除外。若 UV-328 最初用于以上设备的生产,则可继续使用直至其使用寿命结束或 2043 年 12 月 31 日,以较早者为准;

(h) 用于下列设备的部件:(i) 在法规(EU)2017/745 和法规(EU)2017/746 规定范围内的设备中的液晶显示器;(ii)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测试、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中的液晶显示器。若 UV-328 最初用于以上设备的生产,则可继续使用,直至使用寿命结束。

(i) 若 UV-328 最初用于生产民用和军用飞机的备件,则可继续使用,直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3. 含有 UV-328 的物品在第 2 点的 (a) 至 (i) 中规定的相关豁免到期之前或到期之日当天若已在欧盟使用,则可继续使用。

三、写在最后

对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欧盟 POPs 法规最新动态,做好产品中 PFOA 和 UV-328 的筛查管控,调整自己的输欧产品,并做好相应的合规义务。

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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