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的8月1号开始优化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全流程系统管理了,如果 想知道流程变化会对您有什么影响?那么,下面就赶快看小编整理的常见问题吧!
一、在这个过渡期间,直属分局受理外贸企业申报退税会受到哪些影响呢?
(多有米)答:为了确保出口退(免)税流程优化后和新审核流程的衔接,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直属分局办税大厅会暂停受理外贸企业申报退税单证,那么发函、备案、证明业务正常的开展,那么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在2016年8月1日起恢复受理申报。
二、对于外贸企业同一批次的申报单证,如果有一部分货物存在疑点,那么是否对这批次的所有货物都暂办理不了退税呢?
(多有米)答:优化审核流程之后,为了确保退税进度,对同一申报批次的单证,需通过审核排除疑点的部分可先行退税,那么剩余部分则需待排除疑点后再行退税。
三、外贸企业如发生出口退税业务需发函,那么是否需要到办税大厅办理?
(多有米)答:2016年8月1日之后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需发函的业务向直属分局自行发函,是不会因发函而把单证退回企业,同时也不用外贸企业去办税大厅发函。
四、外贸企业在这之前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如果需要发函是否需要到办税大厅办理?
(多有米)答:2016年8月1日之前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需发函的,则要在在8月1日前到办税大厅办理完毕发函的手续。
五、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是否要提供换汇成本说明情况?
(多有米)答:因为目前在退税审核时换汇成本疑点问题存在很普遍,所以为了避免企业因换汇成本疑点多次往返税务机关,在申请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的时候,需要随单提供一份以整单的换汇成本说明情况。(来源:一点资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