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原产地新规”或成压倒出海企业的最后一个稻草
日期:2025-08-11 作者: 浏览:19次

近日,据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随着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的持续演变,几乎所有政府、企业和经济学家都在忙于研究这一变化的短期和中期影响。然而,运营层面的各大企业高管们正在努力解决一个不同的问题——美国海关如何确定进口商品来自某个国家。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原产地规则(RoO)来实施反倾销税和反补贴反补贴税等措施,并根据进口商品的生产地来确定是否征收正常或较低的关税。它们还用于贸易统计、标签和标记要求的应用以及政府采购等目的。大多数国家的原产地规则都是透明的,并且以一致、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原产地规则会根据进口商是否根据任何自由/优惠/区域贸易协定对进口商品要求优惠关税税率而有所不同。如果没有申请进口关税减免,进口国海关通常会接受出口商在其发票上提供的简单声明或证明,或者由商会等授权贸易机构签发的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CoO)。通常,如果货物在出口国自然可得,或者货物是由出口商使用国内采购的投入品制造的,则可以相当自由地给出此类声明或证明。如果使用了外国原产的投入品,且在出口国进行的加工产生了新的商品,并且超出了某些特定的基本操作,如重新包装、重新贴标签、简单组装、拆卸等,则货物仍然具有原产地位。

根据贸易协定申请较低关税税率的原产地规则通常规定,如果货物的生产使用了外国原产的材料,则出口国必须达到最低增值额。每个贸易协定的规则文本有所不同,但它们始终是每个贸易协定的一部分。这些规定都要求进口国海关必须出示由出口国政府机构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美国法律仅要求在贸易协定下以较低关税税率进口货物清关时出示优惠原产地证书。除极少数例外,大多数商品都按照适用于所有国家进口的正常关税税率进入美国,无论是否有出口商的声明/证书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然而,自最近几周以来,美国海关已开始要求提供有关制造这些货物所用的外国原产投入的详细信息及其价值。

现在,由于针对特定国家的关税,美国海关可能不会满足于仅仅提供出口商的声明或证明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而可能会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就像印度海关对贸易协定下的进口商品所做的那样。

运营层面的高管们想知道美国海关将要求提供什么文件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他们担心美国海关会因原产地核实而扣留货物。美国海关可能会要求提供一些额外的文件来确认货物的原产地。艾科森环境技术基于当前的贸易战形势,结合中美贸易战的情况,分析特朗普潜在的政策会将重点放在原产地,指定新的原产地规则。

 

一、特朗普主义下的原产地规则(ROO)特征

特征

内容说明

政策动机

极端“实质性转型”定义

要求产品在非原产地国家完成“重大改变”,如关税编号变动(HS前4位)

限制“简单组装”转口行为

强化原产地追踪机制

要求进口商提交详细零部件来源和制造过程信息

打击中国“出口—转口—再出口”模式

美墨加协议(USMCA)模板化

复制USMCA的原产地条款,扩大到更多贸易关系中

利用自由贸易协定限制“第三国洗产地”

利用301条款与国安名义设限

对于中国关键原材料或战略产品(电池、光伏、稀土)即使通过其他国家组装也定义为“中国产”

加强对“战略依赖”的控制

 

二、特朗普版本的原产地政策可能重点打击的领域

行业

关键点

原产地策略焦点

新能源汽车

电池、控制芯片来自中国,整车在墨西哥/越南组装

不承认产地转变,直接归类为“中国制造”

光伏组件

硅片电池片中国制造,在第三国封装

提议“溯源到材料级别”

电子设备

PCBA及核心零部件中国产

通过“附加价值比例”否定产地转变

钢铝产品

中国出口到越南后再出口美

2019年特朗普已出台“反规避裁定”先例

 

三、可能形式的立法/行政命令

形式

内容

先例或路径

《强化原产地透明法》

要求进口商品申报全部一级零部件的产地和增值比例

类似美方对USMCA原产地审查条款

行政命令:打击规避行为

授权CBP(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调查并认定规避

参考2019年“越南洗产地”裁定

301条款新修订

将规避行为作为“不公平贸易行为”

依据《1974贸易法》第301条

修订《关税法》第19章

重新定义“非原产地转变”判定标准

加入“供应链可追溯性”条款

 

四、对中国企业的关键影响

风险

描述

第三国建厂被否认原产地改变

组装或表面加工被定为“未实质性转型”,仍算中国

美国进口商被连坐问责

美国进口商将要求中国企业提供更复杂的原产地合规材料

自由贸易区战略失效

如RCEP、东盟等不被美方认可原产地转变标准

品牌商退出中国供应链

跨国品牌为避开特朗普政策,或放弃使用中国产零部件

来源:艾科森环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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