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品贸易展的通知
日期:2015-06-16 作者: 浏览:956次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各进出口企业:

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定于2015918-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博览会已成功举办11届,建立了将友好交流、经贸、人文融为一体的全方位合作新模式,成为中国—东盟共同合作的公认平台、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有效载体、深化多领域合作的重要牵引,见证和助推了中国—东盟合作的黄金十年,成为国家层面直接主办、具有特殊国际影响力、每年一届的国家级重点展会。

2015年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本届博览会将以此为契机,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拓展合作,创新服务,提高经贸实效,创造更多商机。

根据省政府相关批复,本届博览会已列入我省今年参展计划,将组成安徽省政府及经贸代表团参展参会。为更好地组织我省企业参加本届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

201591821日,921为公众开放日。

(二)行业设置

1.规模及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1万平方米)。地址:民族大道东段11号。

广西展览馆(农业展):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展位600个)。地址:民主路12号。

南宁华南城(轻工展):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展位600个)。地址: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

2.五大专题设置(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本届博览会将以“海洋合作”为重点内容,形成以海洋产业为中心的上下游产业链,展示与之有关的产品、技术和项目。共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

①商品贸易专题(展区内容详见附件1)。 

东盟商品(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原材料、服务业产品)

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子电器(通信设备、绿色家电)

建筑材料(门窗幕墙、新型环保建材)

投资合作专题。

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展示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招商等。

投资合作展示区:展示中国和东盟产业园区、境外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保税区、互联互通、海上合作、金融合作、物流合作、口岸合作、港口合作等。

③先进技术专题。

展示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现代农业、海洋科技、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

④服务贸易专题。

展示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及文化合作等内容。

⑤“魅力之城”专题。

中国和东盟11个国家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力城市作为本国“魅力之城”进行展示,并在会期举办相关推介活动及城市交流活动。

12届博览会已确定的“魅力之城”有中国香港、文莱斯里巴加湾,新加坡。

3.中国—东盟博览会系列专业展(展区内容详见附件2

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

时间:201591821

地点:广西展览馆

展示内容:渔牧产品、优质水果、绿色农产品、食品、东盟特色咖啡、茶叶及茶具

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

时间:201591821

地点:南宁华南城

展示内容:日用消费品、工艺礼品、家居装饰品、电子消费品

2015中国—东盟博览会林木展

时间:2015111922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示内容:家具、人造板及木结构、林业装备、花卉苗木、林业经济发展及合作展区、木制工艺品等

二、展位费用

展览地点

展位类型

价格(人民币)

中国—东盟博览会主会场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标准展位9m2 (3×3)

8,000/

室内净地(36m2起租)

800/m2

室外净地(36m2起租)

400/m2

投资合作展示区

3×2m灯箱)

6,000/

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广西展览馆)

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南宁华南城)

标准展位(9m2)

4,000/

净地(36m2起租)

400/m2

中国—东盟博览会林木展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标准展位(9m2)

7,000/

室内净地(36m2起租)

750/m2

(注:1.标准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2.净地不含任何配置。)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主动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此平台开拓东盟自贸区新兴市场,提升出口质量和规模,积极扩大进口,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拓展我省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

请各市商务局落实专人,统一组织有意与东盟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劳务合作的企业参展参会,并于710日前将“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附件3)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 (附件4)报我厅促进局。联系人:邢怡;电话:0551-63540216,传真:63540237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展品范围

          2.中国-东盟博览会专业展参展展品范围

3.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4.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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