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您了解海关报关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带来的新变化
日期:2021-05-28 作者: 浏览:37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其中将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海关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实现无纸化全国通办。具体办理业务都有哪些变化,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不再需要现场提供纸质申请表

 

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 方式提交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不再需要现场领取证明

 

提交备案申请后,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互联网+海关”查看办理状态。审核办结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

 

不必担心选错主管海关

 

很多企业不了解自己应该向哪个海关提交备案申请,担心因为选错主管海关而影响备案进度。现在,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个问题了。对申请人网上选择所在地海关错误的,收到申请的海关会负责联系申请人所属海关,由申请人所属海关主动“接单”为您办理备案手续。

 

当场办理备案仍然没有问题

 

尽管已经实现了备案全程无纸化,但海关仍然可以接受现场办理备案业务。申请人到海关政务服务现场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可在现场窗口人员指引下,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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