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新规实施 中企须留意新变化
日期:2020-07-22 作者: 浏览:343次

2020年对我国涉外经济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份,许多涉及外资和外贸的重要新规在2020年开始生效,如《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而与走出去企业息息相关的则是,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20。它的生效会对贸易实务、国际结算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是每个外贸企业及从业者必须知道的重要国际规则之一。

中伦文德长沙分所国际业务部主任段优表示,贸易术语不不止是单纯的价格术语,其内容还包括: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责任承担、运输方式。Incoterms2020已于1月1日正式生效。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规则。为了方便国内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并运用Incoterms2020,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从ICC获得该规则的翻译授权,并组织了该规则的翻译工作。

据了解,Incoterms2020是ICC制定的适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规则,主要划分买卖双方各需履行的义务、风险转移点及各需承担的费用等内容,致力于便利全球贸易活动。在货物销售合同中援引Incoterms2020规则,可以在诸如费用、运输和海关清关安排等方面清晰界定当事人的义务,从而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本次修订充分考虑到了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对货物运输中安全问题的关注、对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方式灵活安排保险的需要等方面因素。与Incoterms2010相比,Incoterms2020在内容编排上有以下变化:扩充了引言内容,在引言中着重强调了如何正确选择适用贸易术语;更加清晰地解释了销售合同与附属合同之间的区分与联系;针对每个Incoterm规则,将使用说明升级为用户解释说明;对条款顺序进行了重新编排,更加突出了交货和风险;将所有类似条款集中在一起,呈现11个Incoterms规则在处理特定问题上的差异。

段优表示,Incoterms 2020修改要点为各术语增加费用清单条款;FCA增加签发已装船提单选项;对CIF和CIP规定了不同险别;部分属于允许自行运输;删除DAT,新增DPU术语;明确安全运输相关要求和费用承担。

“EXW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EXW注意事项为卖方无须负责装载货物;卖方无须负责出口清关;国内和国际贸易均可适用该术语,但更适合国内贸易。”段优说。

段优指出,FCA注意事项为更适用于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要注意该术语下的货权控制。而FOB注意事项为卖家要特别注意该术语下对货权的控制。CIF术语下注意事项为该术语下一定要区分装运港和交货港,避免加重自身责任;建议合同中明确约定装运港;对投保险种建议依据自身角色进行特别约定,否则附加险原则上由买方另行付费的。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涉外团队负责人李甘露表示,Incoterms2020如今越来越多的运用于对外贸易中,无论是关注走出去贸易新特征,还是适应国际市场新趋势,都要求我们不断学习掌握《规则》内容并防范使用风险。(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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