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松绑!维生素C和青霉素工业盐出口许可证管理取消
日期:2020-01-03 作者: 浏览:289次

       2019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19年第66号公告《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其中在第五款规定,取消对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等出口货物实施的许可证管理措施。该公告已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09年以来,维生素C和青霉素工业盐被列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如今,经过十年发展,上述商品产业和出口情况均已发生较大变化,出口许可证管理已不再适用,反而一定程度上减低了企业出口效率,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我会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多方征求上述商品主要生产出口企业的意见,在得到企业积极响应的基础上,向主管部门提出取消上述商品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建议。

  维生素C和青霉素工业盐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成功取消,是对我会代表行业利益,积极反映诉求,争取更多扶持所做工作的认可。今后,我会将继续努力协调各部门,推动释放更多医药贸易通关便利化政策和举措。

 

  具体公告信息请点击下方链接。如想了解更多相关工作,请联系朱先生010-58036263。

 

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zcfb/g/201912/20191202927141.shtml(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