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此前曾根据该部2014年7月第30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1万至60万千伏安油浸式三相变压器(南共市税号为:8504.23.00)征收从价税,后根据该部2015年1月16日第7号决议中止了上述反倾销措施6个月。现因阿能源国务秘书处提出此类变压器是用于国家能源系统基础设施的设备,采取措施将损害国家电力发展,故经济和公共财政部根据2015年7月16日第580号决议,决定自2015年7月16日起继续暂停反倾销措施,为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