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种子种源税免税政策执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5-07-22 作者: 浏览:465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取消了农业部“农业种子种源进口免税审批”和国家林业局“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关于政策执行的有关问题,目前正在研究中。企业在5月10日以后进口的种子种源,先按相关规定照章征税,详情请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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