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5-02-04 作者: 浏览:931次

        根据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商信〔2014〕145号)要求,按照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市政府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取方法,1月30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合肥市蜀山区、岳西县、肥西县、宁国市、芜湖市弋江区、桐城市、蚌埠市蚌山区、合肥市包河区、当涂县、界首市、宿州市埇桥区为2014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9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省纪委(监察厅)驻商务厅纪检组(监察室)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1-63540131

        电子邮箱:jcs@ahbofcom.gov.cn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1569号

        邮政编码:230062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合肥海关 安徽省国税局 安徽省地税局

 

安徽省工商局 安徽省质监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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