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十大建议
日期:2021-03-04 作者: 浏览:722次

“当前,我们要正确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的定义。总体来说,‘一带一路’是国际经济合作倡议,尽管它需要政治、文化等方面来配合,但仍是一个以国际经济合作为主的倡议。也就是说,‘一带一路’不能搞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甬军近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举办的迎春论坛上介绍了由他牵头的课题——《“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路径》的初步研究成果。

自从提出以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卓越成效。陈甬军说,主要的表现就是“一带一路”的理念被各国广泛接受,点燃了世界各国人民在新时期合作发展的热情,“实践证明,‘一带一路’确实是中国和世界合作发展的一个很好的平台。”

“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一不确定因素对全球经济造成很大影响的情况下,‘一带一路’特别彰显了它的成效。我估计去年中国GDP增长2.3%中,就有0.3%左右是由于‘一带一路’拓展了与各个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相关。”陈甬军说。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7.9亿美元,增长18.3%,占全国对外投资的比重上升到16.2%。

在此基础上,陈甬军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十大建议:

一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的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带一路”能带动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一带一路”也离不开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个宏观背景条件的支持。例如,加入RCEP、推动加入CPTPP、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1个自贸区、办好进博会等等,都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是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专项规划。国家的五年规划中一般有专项规划,比如国土资源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等。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也需要制定“一带一路”建设的专项规划,特别是在控制投资规模方面要有规划。为了保证“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重点要把每个项目都做好,建议五年的投资规模控制在1000亿美元左右。

三是构建国际产业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中的双循环与“一带一路”是相辅相成的,“一带一路”和双循环为贸易、投资、科技合作提供了新平台。

四是根据新发展理念和新技术革命发展趋势,加强互联互通建设的数字化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这是大势所趋,也是新发展理念在“一带一路”建设里的重要体现。课题组建议,在“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互联互通建设的总体规模中,数字化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要达到40%以上。

五是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有机接轨的“一带一路”投融资平台。“十四五”期间,要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有机接轨的投融资平台。

六是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建设信息发布机制。2019年的一份关于吸引国际私有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研究报告认为,各方可以建立有效的政企合作平台,来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的融资和实施。其中,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建设信息发布机制就是一个具体的措施,这可以和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投融资平台结合起来推进。

七是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合作建设国家的债务可持续性。若引进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某个国家的债务情况,诸如到底要不要进行举债建设、举债的规模是多少、债务可持续性到底怎么样等等这些问题都得以解决,就可能使“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舆论和实际推进方面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八是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机制的协调组织。建议参考抗疫工作的领导机制,在中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各个部委的行动协调起来,做好人文交流工作。

九是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会的形式,建立省部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机制。例如,未来在召开总论坛时,可设立新疆、福建、广西、海南等省份的分论坛,把中央号召与各地区的发展结合起来,更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从而在这个基础上,考虑建立省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机制。

十是切实加强软力量建设。这就要有效传播“一带一路”内在的合作共赢的理念和机制,激发沿线国家的参与积极性和热情。建议相关部门编写与“一带一路”相关的通俗易懂的出版物,向广大群众、企业家和基层干部宣传,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更加深入人心,更好被国际社会所接受。

“中国的供给和沿线国家的需求相吻合,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就是当地的技术水平、自然环境、当地居民情况、政府是否批准等因素。当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相结合,就能实现‘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陈甬军认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是有经济学理论基础作为支撑的,他对“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充满信心。(来源:中国贸易报)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