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六章、七十九条。《办法》紧紧围绕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和出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从食品进口、食品出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办法》首次引入“合格评定”概念,明确对境外国家(地区)启动评估的六种情形,首次提出了“视频检查”的方式,首次明确进口保健食品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等。
作为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重要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为进口食品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制度保障,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严密海关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切实为人民群众餐桌安全保驾护航。(来源: 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