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发布了最终规则,再次延长对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 的合规日期。
根据最新的最终规则,禁止在商业中加工和分销用于物品的PIP (3:1)和含有PIP (3:1)的物品的规定将于2024年10月31日生效。此外,对于含有PIP (3:1)物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分销商的记录保存要求也将于2024年10月31日生效。
针对PIP (3:1) 用于照相印刷品以及粘合剂和密封剂的特定用途的逐步禁止将保持不变。《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6(h)节40 CFR第751部分Subpart E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更多要求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来源: Intertek)
https://www.intertek.com.cn/listdata/171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