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G/TBT/N/AUS/137号通报,审议有关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强制性标准草案。供 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是指作为玩具而设计、制造、贴标和销售或明确供 36 个月以下儿童在游戏中使用的产品。36 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参考了 2002 年版澳大利亚自愿性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澳大利亚自愿性标准于 2019 年更新,并于 2020 年进行了微调。 ACCC 提议为 36 个月以下的儿童玩具制定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以让供应商遵守澳大利亚自愿性标准的最新版本,该标准如下: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ISO 8124.1:2019 玩具安全– 第 1 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此外,ACCC 建议允许供应商遵守以下三个普及性较广的海外自愿性标准中的任意一个:
国际标准(ISO 8124-1:2018 玩具安全 - 第 1 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欧洲标准(EN 71-1:2014+A1:2018 玩具安全 - 第 1 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美国标准(ASTM F963 – 17 玩具安全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除了这些自愿性标准中包含的要求之外,新的安全标准不会添加任何要求。允许遵守这些自愿标性准将减少当前监管的复杂性和供应商的重复工作,从而减少贸易的技术壁垒。 文书草案让提议修改生效。 本评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新的安全标准将在注册后的第二天实施。新的安全标准将有一个过渡期(在这种情况下为 18 个月),以允许供应商适应新要求。 在过渡期内,供应商可以选择遵守新标准或现行安全标准。
详情参见: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77128?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翻译: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