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BMEL)修订消费品条例,以监管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中的印刷油墨和清漆。
该条例有以下若干重要条款:
将印刷油墨定义为在印刷或涂漆过程中应用于食品接触物品的油墨或清漆,但不包括用于给食品接触物品着色的混合物和在烧制陶瓷或玻璃过程中用于装饰的涂料;
提供印刷油墨中纳米材料的定义,包括一个或多个的富勒烯、石墨烯薄片和单壁碳纳米管,外部尺寸小于一纳米;
提供了一份500多个物质条目的肯定列表,这些条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印刷油墨或清漆;
在符合关于食品接触塑料的第10/2011号法规(EU)附件I物质和第8条物质的一般要求前提下,允许印刷油墨中的单体或其他原始材料和添加剂用于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物品的制造;
限制食品接触印刷材料和物品七种金属和初级芳香胺(PAA)的迁移限值,具体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 |
要求 |
钡 |
≤1.0 mg/kg |
铁 |
≤48 mg/kg |
钴 |
≤0.05 mg/kg |
铜 |
≤5.0 mg/kg |
锂 |
≤0.6 mg/kg |
锰 |
≤0.6 mg/kg |
锌 |
≤25.0 mg/kg |
PAA,附录14表1提及的除外 |
≤0.01 mg/kg(PAA总量) ≤0.002 mg/kg(单个PAA) |
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