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阿根廷卫生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第24/2021号联合决议,修订食品法典中关于罐头蔬菜的食品法规,即日起生效。主要修订内容为:
(1)青豆或罐装青豆被理解为用新鲜、未成熟(绿色)种子制成的、完整的、健康的产品并清洁不同栽培品种的PisumsativumL.(不包括大果亚种),装入适当的液体培养基中;
(2)罐装干豌豆被理解为用预先浸泡过的不同品种培养物的干种子制备的产品PisumsativumL.(不包括大果亚种),用合适的包装介质包装;
(3)罐装浸泡干扁豆被理解为是用预先浸泡过的LensculinarisMedik种不同品种的干种子制备的产品;
(4)罐装甜玉米或玉米粒,全谷物类型,被理解为用甜品种的全谷物制成的产品玉米,白色、黄色或金色,装在适当的液体培养基中;(5)芦笋罐头被理解为用芦笋茎的可食用部分制成的产品,健康、干净、去皮不含外来物质和芦笋丝,用适当的液体培养基包装;
(6)菠菜罐头的名称是指用完整、健康的叶子制成的产品,经过挑选、清洗,从SpinaceaoleraceaL.中漂白,用适当的液体培养基包装等。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