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7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食用昆虫的重金属限量。
2. 修改兽药标准适用方法:对畜产品(牛、猪、鸡、牛奶、鸡蛋)和水产品(鱼类)中部分未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实施肯定列表制度,适用统一限量(0.01 mg/kg以下)。低浓度也能对人体产生影响的生长辅助剂(用于促进生长、增加体重等使用的成分等)、类固醇性抗炎症剂则适用“不得检出”的统一标准。
3. 修改食品原料列表。
4. 修改腈菌唑等9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1年2月22日。(来源: 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