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进口水泥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日期:2019-09-18 作者: 浏览:64次

20199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于912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19911日,菲律宾调查机关在菲律宾2家报纸发布消息称,对进口水泥(Cement)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税额如下:第1年为250菲律宾比索/公吨(10比索/40公斤包装袋),第2年为225菲律宾比索/公吨(9比索/40公斤包装袋),第3年为200菲律宾比索/公吨(8比索/40公斤包装袋)。涉案产品的菲律宾税号为2523.2990(硅酸盐水泥)和 2523.9000(混合水泥)。越南、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泰国为涉案产品的主要来源国家/地区。

2018910日,菲律宾对进口水泥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ExportFile.aspx?id=256896&filename=q/G/SG/N8PHL11S1.pdf(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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