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电子挂钟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日期:2019-05-27 作者: 浏览:64次

2019年5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土耳其语:elektrikle çal??anlar(duvar saatleri))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故决定对中国电子挂钟基于到岸价(CIF)征收23%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105.21.00.00.00。

2001年1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0月5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第2013/19号公告,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8年10月5日,土耳其商务部对中国电子挂钟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9/05/20190523-22.htm(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