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涉华釉面瓷砖作出反倾销终裁
日期:2018-03-02 作者: 浏览:88次

    2018216日,阿根廷生产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第77/2018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印度、马来西亚、越南和巴西的釉面瓷砖 (西语:PLACAS Y BALDOSAS DE GRES FINO PORCELLANATO BARNIZADAS O ESMALTADAS (INCLUSO LAPADAS Y/O PULIDAS), PARA PAVIMENTACION O REVESTIMIENTO)作出反倾销终裁:1、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釉面瓷砖基于FOB离岸价征收27.7%的反倾销税,同时接受中国佛山骏景实业有限公司(FOSHAN JUNJING INDUSTRIAL CO. LTD.)提交的价格承诺;2、对印度涉案产品基于FOB价格征收75.8%反倾销税;3、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以FOB价格征收32%反倾销税;4、对越南涉案产品基于FOB价格征收31.15%反倾销税;5、对巴西出口商/生产商CERAMICA VILLAGRES LTD.的涉案产品基于FOB价格征收10.06%反倾销税,对PBG S.A. CECRISA COATINGS CERAMIC S.A.的涉案产品免征反倾销税,其他巴西涉案产品基于FOB价格征收48.2%反倾销税。上述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由6908.90.00调整为6907.21.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应阿根廷瓷砖生产商协会申请,阿根廷生产部于2016812日通过220/2016号决议对中国、印度、马来西亚、越南和巴西产釉面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728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589号决议,对上述国家做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赵 鹏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05000-309999/306890/norma.htm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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