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电动自行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日期:2017-12-26 作者: 浏览:57次

     201712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自行车生产商协会(European Bicy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代表电动自行车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以上的生产商于201711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中国的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s)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11 60 10ex 8711 60 90(欧盟TARIC编码为8711 60 90 10)。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6101~2017930日。损害评估调查期为201411~20179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欧盟委员会将不晚于9个月对本案作出初裁。

   利益相关方应以书面形式于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参加听证会,37日内提交对本案评述意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7XC1221(03)&from=EN(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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