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第14/05/2016-DGAD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 excluding knives and toilet item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税目6911和6912项下产品。
2016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陶瓷制造商协会(All India Pottery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和印度陶瓷协会(Indian Ceramic Society)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以及本倾销调查期。2017年5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
附表: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表
序号 |
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税率 (美元/公斤) |
1 |
中国 |
中国 |
任意生产商 |
任意出口商 |
1.04 |
2 |
中国 |
除中国外的任意国家 |
任意生产商 |
任意出口商 |
1.04 |
3 |
除中国外的任意国家 |
中国 |
任意生产商 |
任意出口商 |
1.04 |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官网)
(王 丹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inal%20Finding%20NCV_1.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