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067032140号文件,公告新修订的《进出口货品分类表》,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删除CCC 0902.20.00.00-5“绿茶(未发酵),每包超过3公斤”1项货品号列及其输出规定代号“447”,并增列CCC0902.20.00.10-3 “薰芬绿茶,每包超过3公斤”等2项货品号列及其输出规定代号“447”,并列入《海关协助查核输出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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