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自进口韩国太阳能多晶硅征收4.4%-113.8%反倾销税
日期:2017-11-22 作者: 浏览:81次

      中国商务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自2017年11月2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将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4%——113.8%不等。

  2014年1月20日,中国已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2月14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商务部提出正式申请,主张终裁后韩国向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加大,超过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要求调整进口自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幅度。(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