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讯 近日,巴西发布外贸委员会2017年第82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批准部分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延长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29181400和29181500。
终裁措施内容主要如下:
(1)对TTCA、Weifang、RZBC 3家企业征收861.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对Wenda、Natiprol等其他51家企业征收835.32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3)对其他企业征收861.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4)批准由
COFCOBiochemical (Anhui)、COFCOBiochemical (Maanshan)Co. Ltd 和 RZBC(Juxian)Co. Ltd
公司生产,由其公司自身或通过RZBC Import & Export 公司出口的涉案产品的有关价格承诺请求。
终裁决议详见以下公告: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18/10/2017&jornal=1&pagina=11&totalArquivos=220
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