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讯 10月1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征收5年反倾销关税,被选中抽样的企业税率为9.35%-36.35%,配合调查而未被选中抽样的企业税率为17.38%,其他企业税率为36.35%。
自2017年7月1日起,该项调查涉及产品由巴基斯坦海关税则号调整为:
6907.2111, 6907.2119, 6907.2190, 6907.2211, 6907.2219, 6907.2290, 6907.2311, 6907.2319 and 6907.2390。
巴调查机关同时决定接受五矿商会代表中国瓷砖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详情联系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法律部, 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