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案-通用说明》修订草案,为加强食品添加物原料的管理,并依据台湾地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8条规定:各级主管机关执行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的检验,其检验方法,经食品检验方法谘议会谘议,由主管机关制定,拟制定《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案-通用说明》修订草案。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为增列食品添加物“溶解度”及在食品中适用范围等内容。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2140 (转自: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