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将于12月20日同时生效
日期:2015-12-14 作者: 浏览:220次

    12月9日下午,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同日,我驻澳大利亚大使马朝旭与澳大利亚候任驻华大使亚当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就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互换两国外交照会,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具体降税幅度已在商务部网站公布。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成效,是中韩两国和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协定生效后,将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和中澳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深化中韩、中澳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各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为充实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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