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法检货物实现“通报通检通放”
日期:2015-09-14 作者: 浏览:218次

安徽日报记者日前从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8月28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出入境法检货物“通报、通检、通放”新模式,全省16市检验检疫信用等级为B类及以上进出口企业,除被列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的货物或情况以外,可就近就快自主选择全省任何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等业务,不再受行政区域和机构管辖限制。

法检货物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通报”是指企业可自主选择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手续,报检时须提交所需随附资料。“通检”是指在属地化监管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通放”是指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企业可选择全省区域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领相关单证、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通报、通检、通放”新模式覆盖了报检、计费、收费、检验检测、签证和通关放行等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以外贸企业在合肥、生产厂家在阜阳为例,企业可选择在阜阳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可以直接在合肥申领检验检疫证书,预计每批货物将节约通关时间4小时、节省往返交通等费用100元至200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了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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