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进口味精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日期:2015-09-11 作者: 浏览:235次

015年9月4日,越南向世贸组织通报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该国竞争署于9月1日对进口味精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税则号为2922.42.20。应诉企业需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调查问卷。越南调查机关联系电话:+844 22205002转1038,传真:+844 2205003,电子邮件:ninhtt@moit.gov.vn, hungnth@moit.gov.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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