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韩国产业通商部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给予马钢股份、津西钢铁、日照钢铁等七家中国H型钢出口企业“价格承诺”待遇,对中国其他H型钢企业征收28.23% -- 32.72%的反倾销税,连续5年。至此,马钢公司又一次在应诉反倾销调查中获得最佳战绩。
马钢此次成功应诉归结于多个重要因素。一是具备坚定不移守护国际市场的信心和多年应诉国外反倾销的丰富经验。公司早在2002年就在美国H型钢反倾销应诉中大获全胜,赢得了中国“入世”后首次应诉反倾销首场胜利。二是在制定应对策略时做到悉心谋划、精准实施。应诉中,马钢全司动员,成立分工有序的应诉团队,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应对方案,并确保方案实施精准到位。三是积极参与配合中韩双边共同推进的“价格承诺”合理安排。马钢在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艰难博弈,冲破阻碍,变被动为主动并最终获得成功。
韩国是我国最大的H型钢出口市场之一。马钢作为我省H型钢重点出口企业,对韩年均出口量十万吨,位居全国同行前三,占比17.3%。通过积极应诉,马钢成功守住了我省年均5000万美元的韩国H型钢出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