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华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汇总
日期:2015-07-01 作者: 浏览:335次

一、欧盟对我阿斯巴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5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阿斯巴甜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请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做好应诉工作。

二、印尼对硝酸铵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6月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韩国进口的硝酸铵发起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3102300000税号项下产品。各利益方应于公告之日起14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印尼调查机关传真:0062-213850541,电子邮件:kadi@kemendag.go.id。

三、哥伦比亚对我部分鞋类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哥伦比亚贸工部近日发布决议,对原产中国的部分鞋类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6403.1900、6403.2000、6403.4000、6403.5100、6403.5900、6403.9110、6403.9190、6403.9910、6403.9990、6405.1000、6402.1900、6402.2000、6402.9100、6402.9910、6402.9990、6405.9000、6404.1110、6404.1120、6404.1900、6404.2000、6405.2000。

请利害关系方于7月13日前向哥方提交答卷,可提交纸质答卷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1chaparro@mincomerci.gov.co。相关答卷以西班牙语填写或附有西班牙语官方译文。若有正当理由,也可向哥方申请答卷延期10个工作日。

哥方联系方式:0057-1-6067676转分机1601。地址:Calle 28, No.13A-15 Piso16, Bogota。

四、美对华镀锌板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015年6月24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根据美调查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7月20日前作出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初裁。如果裁决为肯定性的,则美商务部将继续开展调查,并分别于8月27日和11月10日作出补贴和倾销的初裁。

五、阿根廷对华汽车空调蒸发器、冷凝器和汽车及拖拉机散热器发起反倾销调查

6月24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根据该部5月8日第9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空调蒸发器、冷凝器和汽车及拖拉机散热器(税号为:87089100和84189900)启动反倾销调查。

根据阿方规定,拟应诉企业应自收到照会之日起30天内将填好的问卷送交至阿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对外贸易管理司不公平竞争处。涉案企业可通过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下载反倾销调查问卷。

涉案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联系电话:010-58280852,传真:010-582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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