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如何看待《意见》对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及处理“红顶中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如何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白石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这方面的问题,《意见》分别从内陆、沿边、沿海三个区域提出了支持措施。白石介绍道,“比如在扩大内陆地区口岸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了完善“一带一路”所涉及的内陆地区口岸支点布局,支持内陆航空口岸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发展内陆与沿海、沿边的多式联运。”
他认为,《意见》主要强调要打造沿边地区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平台,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跨境旅游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一些政策倾斜;对于涉及到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开放门户和跨境通道,要在口岸设立和开放上给予支持。
实施便利化通关措施 提高通关效率
白石指出,今后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海关总署将会同几个部门,在人员出入境等方面要实施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将根据口岸的具体情况研究解决通关过程中旅客遇到的问题,比如说在一些重点口岸,在客货高峰期可以延长通关时间。另一方面与周边国家(地区)的口岸部门积极研究更加便捷的通关模式,准备在一些珠澳口岸准备采取一次查验、通关放行等模式。
他表示,将和周边国家开展一些特色产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措施。在这方面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开展了一些农产品和果蔬产品快速通关。在一些旅客通关口岸实施开发了一些旅客自助通关,大大缩短旅客通关时间。还有在珠澳口岸对于一些通关客车采取一次性检查,也提高了通关效率。
节约监管资源,减轻企业通关负担
“这次《若干意见》在便于企业通关方面采取了大量措施。比如说,海关总署会同质检总局联合开展了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这就是针对货物进行的,就是按照协同执法理念开展的先行先试。将以前货物申报过程中的两次申报、两次查验、两次放行合并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减轻企业负担。”白石在介绍帮助企业便利通关、减轻负担方面具体措施时这样说。
他进一步指出,海关、质检、边检、海事等部门需要对同一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时,实施联合登临检查;需要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实施联合查验;在旅检、邮递和快件监管等环节全面推行海关和质检的“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明确提出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制约口岸通关效率的因素减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