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中国境外投资额首超千亿美元之后,2014年又成为中国资本净输出元年。一个值得关注的态势是,在浩浩荡荡的出海大军中,国企和民企比例已由最初的“国有企业唱主角,民营企业敲边鼓”转变为“国企民企并重”。
“2014年,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捷报频传,不断掀起舆论高潮:阿里巴巴在美上市,成为美国历史上融资额最大的IPO;三一集团在美胜诉,为中国民企海外维权提供了宝贵经验;华为荣登中国企业海外专利申请量榜首;复星集团围绕影视文化产业布局,海外投资达52亿美元……这其中,少不了媒体的‘鼓与呼’。”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燕国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依靠媒体的宣传,阿里巴巴、华为、吉利、联想、复星等不仅在中国,也在全世界熠熠闪光。媒体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将加强民企与媒体互动,整合企业、媒体、商会三方优质资源,推动民企“走出去”。
民企“走出去” 需要媒体“鼓与呼”
过去讨论中国企业“走出去”,媒体的关注点多集中于资金、人才、信息以及政策等,却很少提到自身与企业的关联。企业也很少借助媒体力量,只把媒体当作媒介和载体对待。但是,在由《环球时报》与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媒体作用峰会”上,媒体的作用也成为会议主题之一,同民企“走出去”要解决的其他问题一样,成为研究选题与对象。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商会作为社会组织,媒体作为信息平台,其作用不同,优势各异,只要合理配置,善于整合,事必倍之。” 正如王燕国所期待的,在峰会上,三一重工、亨通集团等企业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成为最靓丽耀眼的角色,双方就民企“走出去”论道说案,同林和鸣,让大家看到,一方面,民企“走出去”需要媒体支持,另一方面,媒体也需要“走出去”,在民企“走出去”的实践中,选材择料,汲取营养。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走出去”的大潮中,特别是在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提出以后,民营企业的“走出去”具备了天时、地利的先决条件,现在还需要中国媒体的“鼓与呼”。
“中国的媒体应当在客观报道以及为中国企业撑腰这两方面发挥作用。我们要客观地把中国的情况介绍出来,告诉当地、告诉世界中国企业‘走出去’到底是为什么,以及这些企业在当地做了什么好事。另外,我们的媒体应该跟着企业一起往前走,关心企业在一线工作的情况,了解他们的疾苦、他们的委屈。我认为,中国的企业跟中国的媒体应该协同起来,一起推动并影响世界媒体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这件事情报道的导向。” 胡锡进说。
媒体可以对民企海外投资与经营在风险防范和利益保护上起到维权作用,这一点,三一重工国际总部营销总监高永红最有发言权。他肯定了三一重工诉奥巴马案中媒体起到的作用,但也同时指出,“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并不是成功了或者失败了才需要媒体关注,而是日常经营或发展也需要关注。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并不知道国内媒体的海外驻点,海外媒体的网点或者办事处也很少与海外的企业建立日常的沟通机制。
内外宣结合 媒体大有可为
人民日报社海外版副总编辑许正中也指出,媒体的外宣为民营资本“走出去”服务是大有可为的。比如利用党中央机关报外宣的政治优势,通过媒体国际化的努力,积极参与国际舆论战,为民营资本“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和舆论环境;比如借助媒体的信息整合传播平台优势,更好地为民营资本“走出去”提供投资信息服务、市场趋势分析、专家视点建议,为民营企业争取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支持;再比如借助媒体海外机构的渠道优势,帮助民营资本与国外地方政府和商协会对接、与地方合作方洽谈,帮助他们做一些政策的说明会、项目的介绍会、信息的咨询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前副部长魏建国引用了多个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案例,强调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需要各方媒体的通力配合。他认为,媒体需要将企业在海外一些优秀的经营方式、社会救助、文化融合方面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媒体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促进两国之间文化交流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善于利用好平台,讲好故事、讲透故事。
前驻旧金山、纽约总领馆经济商务参赞何伟文也指出了外宣的重要性。他说:“我们不仅要自己来发挥作用,尽量还要做工作,让国外的媒体一起发挥作用。我在美国工作期间,接受采访70多次,他们的媒体帮助我们宣传,起码不加以扭曲,能够比较客观地报道。”
王燕国也认为,三一重工诉奥巴马案翻天逆转,固然有三一重工的正义和所谓美国司法公正,但其中,国内外媒体在其中推波助澜,秉义论理都对案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国外媒体在这方面的能力不容忽视。他说:“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面对更多的企业‘走出去’,要加强内宣、外宣的结合,要更加重视外宣的作用,让外宣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