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国家技术法规的通报草案
日期:2026-07-21 作者: 浏览:35次

2026年7月20日,越南发布G/TBT/N/VNM/435号通报:颁布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国家技术法规的通报草案。

本通报草案颁布国家技术法规QCVN xx:202x/BXD,取代第04/2023/TT-BXD号通报和QCVN 16:2023/BXD。本通报草案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含过渡性条款,适用于符合性证书、已注册或指定的符合性评估机构、已完成抽样的符合性评估档案,以及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建筑材料及产品。

该技术法规草案(QCVN)对在越南国内生产、进口、上市流通和使用的中高风险建筑材料产品及商品,规定了强制性技术要求、限值、测试方法和抽样程序。

主要修订和增补内容包括:

根据风险等级对所涵盖产品清单进行重新分类和调整;更新基本技术特性、限值、参考标准、测试方法和抽样程序;新增部分新型材料以及来源于工业副产品的填充/填方材料;明确符合性评估和符合性声明的原则,根据产品和风险等级分别采用方法2、方法5或方法7;对于高风险产品,符合性声明须以建设部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为依据;对于中风险产品,符合性声明可以基于经认可/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基于经认可/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结果进行自我评估;规定相关组织和个人责任,同时对现有证书、符合性评估档案、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以及符合性评估机构制定过渡性安排。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未规定针对专为某一建设项目生产且不在市场上独立流通的建筑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程序。这些产品的质量依据建设法律、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该项目适用的标准进行管理。进口商品的国家检验豁免或减免,并不改变确保商品符合本法规技术要求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在本标准范围内生产、进口、经销、分销和使用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对建筑材料和产品开展符合性评估活动的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国家管理机构、产品和商品质量检验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拟批准日期为2026年10月,拟生效日期为2027年4月1日。(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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