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缅甸通报了《食品生产建议》法规。
该法规根据第(1/2026)号指令以及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提交系统的实施情况,要求食品经营者需在所有预包装食品(商品编码15-22)的标签上显示食品产品编码。食品产品编码应通过在线食品产品通报系统获取,并可通过直接打印、贴标或二维码的方式在产品标签上展示。此外,在规定的宽限期(一年零六个月)后,如未遵守规定,将根据《国家食品法》第31条采取相应行动。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并将于2027年7月20日生效。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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