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通报《食品生产建议》法规
日期:2026-03-18 作者: 浏览:23次

2026年3月16日,缅甸通报了《食品生产建议》法规。

该法规根据第(1/2026)号指令以及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提交系统的实施情况,要求食品经营者需在所有预包装食品(商品编码15-22)的标签上显示食品产品编码。食品产品编码应通过在线食品产品通报系统获取,并可通过直接打印、贴标或二维码的方式在产品标签上展示。此外,在规定的宽限期(一年零六个月)后,如未遵守规定,将根据《国家食品法》第31条采取相应行动。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并将于2027年7月20日生效。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