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2025/40,简称PPWR),全面取代实施了近30年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PPWD)。PPWR将从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实施,重塑欧盟包装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则。
一、PPWR到底管谁、管什么?
(1)管控主体:只要向欧盟市场投放包装及含包装产品,无论线下还是线上渠道,以下主体均需履行合规义务
· 制造商
· 进口商
· 分销商、零售商
(2)管控范围:PPWR法规覆盖所有材质(塑料、纸、金属、玻璃、复合材料等)、所有场景(工业、商业、消费品、物流包装等)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
二、核心重点:PPWR合规要求解析
(1)物质管控:重金属+PFAS
· 重金属限制:铅、镉、汞、六价铬总量≤100mg/kg(2026年8月12日生效);
· PFAS管控(2026年8月12日针对食品接触包装):
- 定量单体PFAS(非聚合物)≤25ppb;
- 所有单体PFAS(非聚合物)总和≤250ppb;
- 含聚合物PFAS的总氟含量≤50ppm(若总氟超标,需提供相关证明编制技术文档)
(2)可回收要求:从“理论可回收”到“实际可操作”
· 2030年1月1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可回收,且可回收性能需达到A、B、C级(可回收性<70%,视为“技术上不可回收”,禁止投放);
· 2038年1月1日起:仅允许A、B级可回收包装进入欧盟市场。
(3)回收料+生物基要求:塑料包装“变废为宝”成硬性指标
为推动循环经济,PPWR对塑料包装的回收料含量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2030年回收料含量≥30%,2040年≥65%;
· PET接触敏感包装(不含一次性饮料瓶):2030年≥30%,2040年≥50%;
· 非PET接触敏感包装(不含一次性饮料瓶):2030年≥10%,2040年≥25%
· 其他塑料包装:2030年≥35%,2040年≥65%。
此外,欧盟将2028年2月12日前审查生物基塑料包装的技术性能,制定生物基原料的可持续性要求。
(4)可堆肥包装:规范“可降解”宣传,避免误导
· 2026年2月12日前:欧盟将要求制定可堆肥包装的统一技术规范;
· 2028年2月12日前:可堆肥包装(含生物降解塑料)需优先设计为材料回收,不得影响其他废物流的可回收性
(5)包装最小化:从源头减少“过度包装”
· 2027年2月12日前:欧盟将制定包装最小化计算方法与标准(如最大重量、体积、壁厚、空白空间限制);
· 2030年1月1日起:制造商/进口商需确保包装重量与体积最小化(兼顾功能需求),杜绝“虚假底部”“多余层数”等无效设计。
三、关键时间节点:企业合规“倒计时表”

PPWR不是“临时新规”,而是欧盟未来数十年包装行业的核心监管框架,其处罚力度远超旧指令——违规企业可能面临产品禁售、强制召回,甚至被限制参与欧盟境内商业活动。
对于涉欧企业而言,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当前,PPWR合规已进入倒计时,瑞旭建议企业立即梳理自身业务,对照上述要求逐项自查,提前布局包装设计和供应链优化,避免因违规错失欧盟市场。
来源:希科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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