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实施车辆新标准(ADR 81/03能耗标签规则)
日期:2025-12-10 作者: 浏览:42次

澳大利亚交通部门提议采纳一项车辆新标准即《澳大利亚设计规则81/03  轻型车辆能耗标签(2025版)》(Australian Design Rule 81/03 – Energy Consumption Labelling for Light Vehicles)。该标准拟对车辆总质量(GVM)不超过3.5吨的新型轻型乘用车辆及商用车辆推行强制性能耗标签制度;对于车辆总质量在3.5吨至4.5吨之间的车辆,若其展示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能耗及/或续航里程相关详细信息,同样需遵守该标准要求。 

目标与核心依据 

澳大利亚交通部门目前的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约占全国总量的 21%,其中轻型乘用车辆及商用车辆占比最高。本次拟议措施旨在助力澳大利亚实现《巴黎协定》第 4 条项下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通过强制要求车辆统一标注清晰的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能耗及电池续航里程信息,ADR 81/03 将确保澳大利亚市场销售的所有轻型车辆车型均能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可比的数据参考,进而支持消费者做出更为理性、可持续的购车决策。

主要内容 

为与《澳大利亚设计规则79/05》(ADR 79/05)采用的测试程序保持一致,本次提议推出全新标签格式。根据方案,ADR 81/03将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获批的所有新型轻型乘用及商用车辆车型,以及自2028年7月1日起供应的所有此类车辆,均需粘贴新能耗标签。制造商需按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程序(WLTP)或美国环保署(EPA)40 CFR 600 测试程序,申报车辆的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能耗及电池续航里程数据。 

由于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程序(WLTP)未针对内燃机车辆提供等效的城市或市郊燃油消耗数值,新标签设计将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81/02》(ADR 81/02)中现行适用于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标签格式为基础,仅作小幅修改,使其适用于所有车辆类型(无论燃料类型为何)。 

该拟议标准还确立了一套转换程序,允许经WLTP或美国测试程序检测的车辆满足《2024年新车辆能效标准法案》(NVES Act 2024)的要求。鉴于新车辆能效标准法案中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基于联合国第101号法规(新欧洲驾驶循环NEDC)规定的测试方法,ADR 81/03草案附录B明确了如何计算经WLTP或40 CFR 600测试车辆的等效二氧化碳排放值,该数值将录入获批车辆登记册(Register of Approved Vehicles,RAV),作为符合NVES要求的依据。

此转换方法由澳大利亚政府制定,得到了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的支持,并征求了排放测试技术工作组的意见。该工作组包含汽车制造商代表及其他参与新车辆能效标准制定的利益相关方。新西兰已在《2022年陆路交通规则:车辆能效与排放数据》(Vehicle Efficiency and Emissions Data 2022)中采用了类似方法。

若制造商选择不采用该转换程序,可直接按联合国第 101号法规对车辆进行测试,以确定录入获批车辆登记册(RAV)的二氧化碳排放值,从而满足NVES合规要求。

拟实施时间表 

1.拟生效日期:2025年12 月1日 

2.强制合规时间:
(1)新型获批轻型乘用及商用车辆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
 

(2)所有供应的新型轻型乘用及商用车辆:自2028年7月1 日起。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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