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了对《香水和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的修改。明确了技术法规在应用于附着在产品上的香水和化妆品方面的适用范围。例如,这一规定适用于涂抹在婴儿纸尿裤上的保湿霜或牛仔裤上的抗橘皮组织涂层。更新了技术法规中的术语体系。规定可以通过计算方法,根据成分的毒理学特性分析进行香水和化妆品的毒理学评估,而无需使用实验室动物。针对口腔卫生用品的包装,新增了首次开封控制的要求。
此外,禁止在香水和化妆品的名称中使用已注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商品名称。技术法规中关于香水和化妆品产品的国家注册和符合性声明的程序和方案已与批准的标准化符合性评估方案相一致,同时考虑了技术法规的实际应用经验。修改的内容将对消费者和生产商产生积极影响。对于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修改中规定了明确的要求。例如,关于家庭用化妆品的规定曾引发许多问题和歧义:是否需要将此类产品视为儿童产品,因为家庭中可能有儿童。根据修改内容,家庭用化妆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最低使用年龄,根据年龄适用相应的要求。修改内容将在正式公布一年后生效,但部分条款除外。关于技术法规修改的过渡性条款,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将通过单独决议予以确定。(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