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订鸡蛋含量10%或以上的面条和意大利面的进口条件
日期:2024-10-16 作者: 浏览:120次

2024年10月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通知,修订鸡蛋含量10%或以上的面条和意大利面的进口条件,进口条件规定了进口时必须满足的生物安全要求。修改后内容如下:

(1)无需DAFF的进口许可证;

(2)货物必须是意大利面或面条。蛋类配料必须仅来自鸡(Gallus gallus domesticus)。鸡蛋配料已在商业加热过程中经过热处理,核心温度至少达到70°C,时间至少为8.2分钟(或同等时间)。货物必须符合生物安全条件;

(3)为证明符合这一要求,您须在卫生证书或政府认可的制造商声明中提供以下信息:鸡蛋仅来自鸡(Gallus gallus domesticus)。产品中的鸡蛋成分在商业加热过程中至少加热8.2分钟(或同等时间)至70°C的最低核心温度。卫生证书或政府认可的制造商声明必须由进行热处理的国家的政府兽医官员签发或认可。卫生证书或政府认可的制造商声明必须针对特定托运货物,由政府兽医官员在过去6个月内签署并注明日期,并包含政府兽医官员的姓名、职位和头衔;

(4)抵达澳大利亚领土后的进口条件。动物食用;环境用途(包括用作生物修复产品或肥料);种植用途,或兽医治疗用途;

(5)每批托运货物必须提供发票或运单或进口商舱单等文件;

(6)除了进口货物的条件外,还必须评估非商品问题,包括集装箱清洁度、包装和目的地问题,并可能在抵达时接受检查和处理;

(7)某些食品如果没有获得认可的外国政府证书打开新窗口或认可的食品安全管理证书打开新窗口,则不允许进口。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检查食品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该通知于发布当日起生效。(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