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自2025年起将针对四类电器产品恢复实施强制性能效要求
日期:2024-10-14 作者: 浏览:49次

根据白俄罗斯部长理事会2024年9月26日第708号决议,白俄罗斯针对2016年10月21日发布的第 849号决议中列出的部分(四类)使用能源的电器产品将恢复实施强制性能源效率/能效标签要求,强制实施日期为2025年1月3日。

涉及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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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2016 决议条款

2025年1月3日起恢复实施强制能效要求的产品类别

1.

3.1

Cooling household devices: refrigerators, freezers and their combinations 家用制冷设备:冰箱、冷柜及其组合

2.

3.2

Electric ovens (including integrated in kitchen stoves) except for portable and not equipped with an adjustable thermoregulator (thermostat); electric hobs (including integrated in kitchen stoves) except for portable 电烤箱(包括集成在厨房炉灶中的电烤箱),便携式且未配备可调节温度调节器(恒温器)的除外; 电炉(包括厨房炉灶内置炉灶),便携式除外

3.

3.5

Washing machines 洗衣机

4.

3.8

Non-directional lamps (incandescent lamps, fluorescent lamps, LED lamps) 非定向灯(白炽灯、荧光灯、LED 灯)

自2025年1月3日起,上述四类产品在投放白俄罗斯市场时,必须附有白俄罗斯能效证书。该证书应由白俄罗斯认可的能效认证机构颁发,产品在入关和上市销售时将被核查是否已获得白俄罗斯能效证书。

此外,针对第849/2016号决议(第3条)中列出但未在本次决议中提及的其他产品类别 (即3.3空调、3.4洗碗机、3.7外部电源、3.9电视机和电视显示器、3.10家用和办公设备),自2023年1月1日起能源效率/能效标签要求改为自愿性的,目前厂商亦可自愿申请白俄罗斯能效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intertek.com.cn/listdata/1844297953615810560.html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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