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拟修订熏鱼及其制品的国家强制性法规
日期:2024-07-02 作者: 浏览:180次

2024年6月3日,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2545号通知,发布了《冷藏熏鱼、烟熏风味鳍鱼及其制品》(VC8021)国家强制性规范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8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于鲜或冷熏鱼和烟熏风味鳍鱼,包括经处理的整条鱼、鱼片、鱼柳等产品,用于直接消费或进一步加工;

(2)南非国内的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使用HACCP体系,并向国家强制性规范管理机构(NRCS)注册;

(3)进口到南非的产品应在可供检验后向NRCS申报,提供进口许可证、进口商、产品、航运等信息,并随附健康证书,NRCS按计划进行抽检;

(4)出口相关产品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NRCS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产品信息,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规范和参考标准中规定的测试要求,NRCS可以要求开展进口国要求的特定测试,NRCS还可依申请为注册企业的符合要求的出口产品出具健康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6/50749rg11709gen2545.pdf(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