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关于制定轻型车辆自动紧急刹车系统(AEB)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最终规则通报。该规则将于2024年7月8日生效,相关标准的符合性要求将于2029年9月1日实施,但小批量制造商或属于分阶段制造车辆的最终阶段制造商生产的车辆最晚于2030年9月1日实施。
根据通报的最终规则,新的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有关AEB系统的四方面要求:
(1)车辆应配备AEB系统,当车速大于10km/h且小于145km/h时,系统能够通过视听形式向驾驶人员提供前方碰撞预警,并对预警的相关组件明确了要求。同时,对于轻型车辆的AEB系统,当车速大于10km/h且小于145km/h的情况下即将与前车发生碰撞时或车速大于10km/h且小于73km/h的情况下即将与行人发生碰撞时,系统应自动刹车。
(2)根据相关标准的测试程序,AEB系统应当能防止汽车与测试用的前车或行人测试设备发生碰撞。相关测试程序对测试参数均有明确的定义说明,如行驶速度达到100km/h以及对前车碰撞测试的3个场景和对行人碰撞测试的4个场景等。
(3)该规则包括两项错误激活测试,即车辆行驶到钢槽板上和行驶通过两辆平行停放的车辆之间,在该种情形下,AEB不得衔接制动器导致制动量超过特定的允许值。
(4)车辆必须持续检测AEB系统故障(包括传感器障碍)导致的性能下降,并告知驾驶人员AEB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满足拟定的最低执行要求。
在此提醒:加强汽车自动刹车系统应用已成为趋势,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对国外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跟踪研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要对照新标准关于前方车辆和行人碰撞测试的具体场景要求及时跟进做好测试方案的更新,以更高的安全标准提前掌握市场先机。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5/09/2024-09054/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s-automatic-emergency-braking-systems-for-light-vehicles
来源:宁波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