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欧洲议会一读通过了包装和包装废物法(PPWR)提议草案,拟修订法规(EU)2019/1020和指令(EU) 2019/904,并废除现行包装指令94/62/EC(PPWD)。下一步欧洲议会将向欧盟理事会阐述对草案的意见,若欧盟理事会同意欧盟议会一读意见,法规将形成最终文本并发布公告。
PPWR旨在为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包装和包装废物处理建立标准化法律框架,目的是通过统一要求,减少欧盟包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循环经济。PPWR主要提出了以下重大变更。
1、包装中有害物质
扩大包装中有害物质限制,在限制铅、镉、汞、六价铬4项重金属的基础上,针对食品接触包材新增了全氟及多氟化合物(PFAS)的限制,具体要求如下:
2、包材的可回收性
PPWR要求所有包装可回收。从2030年1月1日开始,包装将需要符合回收设计标准,从2035年1月1日,可回收包装将需要符合规模可回收性要求。
3、塑料包装中使用的回收成分
未来投放市场的任何塑料包装部件都必须含有最低百分比的回收成分,这些成分是从消费后塑料废物中回收的,并按每个制造厂和年份的平均值计算。最低百分比因包装类型而异:
4、包装最小化
PPWR将要求将包装减少到确保其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不需要满足某些性能标准的包装和仅旨在增加包装感知体积的包装将被禁止。
5、限制某些包装形式
从2030年1月1日起,限制某些包装形式:
● 一次性塑料分组包装(如:收缩包装和整理膜);
● 一次性塑料包装用于1.5公斤以下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如:网,袋,托盘,容器);
● 用于在酒店、餐厅和咖啡馆/餐饮行业场所内填充和消费的食品和饮料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如:塑料托盘,杯…);
● 用于在酒店、餐厅和咖啡馆/餐饮行业中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包含单独的部分或份量,用于调味品、蜜饯、酱汁、咖啡奶精、糖和调味料;
● 住宿行业微型化妆品,洗漱用品,卫生用品的包装;
● 超轻的塑料袋(小于15微米)。
6、统一包装标签
包装应标明其材料成分,以方便消费者对包装废物进行分类。如是可重复使用的包装也须标识,告知用户其可重复使用性,并通过二维码向用户提供收集点信息和其他相关的重复使用说明。可堆肥包装必须表明该材料是可堆肥的。
7、生产者责任延伸
引入了包装生产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以财政参与的形式参与收集、分类和回收包装废物的成本。
8、EU符合性声明
要求包装制造商在将其投放市场之前发布包装合格声明。该声明要求评估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该声明必须遵循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并且必须在一次性包装投放市场后 5 年内以及可重复使用包装投放市场后10年内根据要求保存并提供给主管部门。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物法(PPWR)将极大地改变欧盟所有供应链中设计、消费和处置包装的方式,建议输欧产品的包材生产商及相关供应链企业提前做好管控措施,确保包材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倍科